由上海市工商局和市建交委制定的2014版《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专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从今起实施。记者昨天获悉,与新版合同相配套,沪上家装行业开始实施住宅装修质量保证金制度,对装修施工中质量存在问题又拒不整改的家装企业,将由上海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先行理赔。
据了解,上海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已成立了上海市装修质量保证金管理委员会,修订了管理制度,完善了理赔程序,并组建了专家评审组。该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后对企业在装修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顾客投诉到协会,协会将敦促装修企业整改,如果敦促两次仍不整改,经过评审组专家的认定,协会将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先行理赔。
根据昨天公布并开始实施的《上海市住宅装修质量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理赔金额以理赔请求人与委托企业所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以及因施工质量问题对理赔请求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据悉,目前全市已有37家装修企业缴纳了质保金,每家单位的质保金为20万元,先行理赔的费用将从质保金中扣除。“目的是要让质保金真正成为规范市场、服务市民的作用,形成维护企业和消费者利益的有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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