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家装企业的装修质量有问题,却迟迟不对消费者采取弥补措施,该企业已交付给行业协会的质保金将被提取出来赔偿给消费者。3月16日,上海市住宅装修质量保证金管理委员会宣告成立,随之推出了一系列保障消费者的新举措,不仅明确了保证金如何使用,还首次组成了专家评审组专门审理消费者投诉。从本月起,上海市家庭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14版)也开始发布实施。
上海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副秘书长丛国梁告诉记者,装修企业将先期交给行业协会20万元质保金。如果市民对装修质量不满意,可以向行业协会提出,协会将组织3位专家去现场勘察,如确认是上海装修队装修质量问题,会立即要求装修企业解决,如果协会发出了两次敦促后企业还无行动,协会将动用企业质保金赔付给消费者。这一举措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即使家装企业卷款逃跑,也可以用该企业先行交付的保证金进行赔偿。目前全市进入质量保证金管理委员会的装饰装修企业已经有37家。
与此同时,《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14版)正式发布实施。市民在与装修企业签订装修合同时,装修企业必须提供给消费者这一新版合同示范文本,其中由“2+1”三大内容组成:即示范合同、服务标准、行风测评满意度问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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